2007年9月10日星期一

植物新品种保护收费大幅降低

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关于调整植物新品种保护权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

“农业部、国家林业局在受理、审查和授予植物新品种保护权时,向申请人分别收取植物新品种保护权申请费、审查费、年费的收费标准调整为:

植物新品种保护权申请费,每个品种由1800元降为1000元;审查费每个品种由4600元降为2500元;在保护期内,年费为第1-6年每年1000元、以后每年1500元。除此之外,农业部、国家林业局不得再向申请人收取测试费等其他任何费用。”

发改委:植物新品种保护收费大幅降低

“国家林业局植物新品保护办公室周建仁处长介绍,我国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收费标准比专利权收费要高,收费标准甚至高于一些花卉产业发达国家。相反,我国的植物新品种在市场的售价又普遍低于国外市场。这种状况致使我国新品种保护数量偏低。

根据全国人大代表的提案,国家发改委、农业部和国家林业局相关部门组成调研组进行专门调研认为,我国新品种保护收费标准确实偏高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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